“试离婚”期间,妻子治病的借款也属夫妻共同债务 |
| |
引用本文: | 方园.“试离婚”期间,妻子治病的借款也属夫妻共同债务[J].新农村,2010(2):38-39. |
| |
作者姓名: | 方园 |
| |
作者单位: | |
| |
摘 要: | 我与丈夫因感情不和,但又对是否离婚一时把握不定,就决定从2008年5月“试离婚”,即彼此互不来往、互不干涉。“试离婚”期间,由于我突然身患重病而又缺乏生活来源,只好向他人借款5万元用于医治。现我已决定与丈夫离婚。请问:该5万元借款能否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分割?
|
关 键 词: | 债务 夫妻 治病 医治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