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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四荒”承包、租赁和拍卖政策
作者姓名:查定全
摘    要:通常人们所说的农村“四荒”资源,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还有一种叫法为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地、荒沙、荒草和荒水”。按照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四荒”属于“未利用地”,耕地、林地、草原以及国有未利用土地不得作为农村“四荒”。

关 键 词:中国 土地利用政策 农村“四荒”承包政策 农村“四荒”租赁政策 农村“四荒拍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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