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副县长亲自处理盗伐滥伐森林案件 |
| |
引用本文: | 李克义.龚副县长亲自处理盗伐滥伐森林案件[J].贵州林业科技,1986(4). |
| |
作者姓名: | 李克义 |
| |
摘 要: | 1986年3月24日,息烽县副县长龚德昭同志在息烽县养龙司召开群众大会,对温泉乡去冬以来盗伐滥伐森林的不法分子进行公开处理,维护了《森林法》的尊严。在大会上龚副县长说:“我县的森林覆盖率很低,仅占12%左右,而中幼林面积又占绝大多数。我县每年提供的木材不但不能满足国家和群众的需要,而且由于林木少,水土流失面积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