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对购机户给予12%~15%的财政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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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俞文.重庆市对购机户给予12%~15%的财政补贴[J].湖南农机,2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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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俞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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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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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重庆市财政局和农机局共同制定了“小型农机新机具推广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补贴对象:凡购买小型农机新机具的农民、农机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业生产的业主等,均可享受补贴。补贴原则:以农民直接受益为基本目的,切实保证补贴资金能够如数兑现到农户;以补贴在本市适用、质量可靠的农机为主,把农机推广与发展地方农机工业结合起来。补贴机型及标准:由市财政局与市农机局发布《小型农机新机具推广补贴产品目录》,主要补贴耕作、收获、农副产品加工等机械;根据产品的市场价格,对购机户给予12%~15%的补贴。对纳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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