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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粮食最低收购价确定
摘    要:为促进粮食生产发展,2008年国家继续在稻谷、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最低收购价水平。经报请国务院批准,稻谷最低收购价格调整为每50千克早籼稻(三等,下同)75元、中晚籼稻76元、粳稻79元;小麦最低收购价格调整为白小麦75元、红小麦70元、混合麦70元。

关 键 词:粮食生产  收购价  价格调整  小麦  主产区  国务院  早籼稻  晚籼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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