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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任重道远
摘    要:2006年10月31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表决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该法将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建国后中国首部专门规范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也是1978年推行家庭承包经营后,首次以立法推进农民的经济互助与合作。

关 键 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专业合作社  家庭承包经营  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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