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作为律师,笔者接触了不少农村宅基地买卖纠纷的当事人,有的竟是带了败诉的法院判决书来咨询。这些纠纷的造成主要是对我国有关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和政策缺乏了解。例如,有一宗房屋及宅基地买卖案例,买卖成交后又过了十几个年头,遇到拆迁补偿的利益问题,卖方反悔,便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确认这一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要求买方退回房屋宅基地,自己返还买方的全部购房款。对这个案子,大部分村民都对买方鸣不平,特别是买方购买了卖方的宅基地后,投资进行了一些改建,还对房屋进行了精装修等。结果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了该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双方相互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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