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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送达后不能再上诉
作者单位: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 474250
摘    要:郭某与王某在共同生活了近二十年后,因感情破裂走上了法庭。法庭按照离婚案件的惯例和程序,先行进行了调解。在调解时,郭某为了尽早摆脱昔日的阴影和离婚给自己带来的困扰,当即答应了王某提出的要求,当即将大部分共同财产,包括房产给了王某,双方就此达成了离婚协议,郭某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并当庭签收了调解书。可是,事隔不久,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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