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本报讯农业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了省地县补贴实施监管重点。进一步明确规定了省、地、县三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的主要监管职责,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制定监管督查方案并组织实施,重中之重是督促基层全面落实农业部和财政部的各项规定,组织调查处理举报投诉;地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所辖县补贴实施方案审核、补贴机具抽查核实等工作;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重点核查农民实际购机情况,防止套补骗补,对补贴额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重点机具要组织逐台核实,做到"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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