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郧西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问题与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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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锦朝,李赋田,廖德莲,杨正云,高斌.浅谈郧西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问题与对策[J].湖北植保,2007(6):3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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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锦朝 李赋田 廖德莲 杨正云 高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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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郧西县农业局,郧西,44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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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郧西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于2004年11月,几年以来,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县政府的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在农业执法工作中,严格按照“执法四制”的责任目标管理要求,做到严格执法,秉公执法、公开执法、规范执法、杜绝执法违法现象。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严打击。使农业在我县国民经济的基础地位进一步得到提高,净化了农资市场,有力地保护了农业生产的发展,维护了农资生产者和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几年来挽回经济损失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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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综合执法 郧西县 农业 行政 违法现象 主管部门 有法可依 社会主义 |
收稿时间: | 2007-10-18 |
修稿时间: | 2007年10月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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