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马铃薯品种管理现状及发展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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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邹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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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北京,10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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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1.1新品种保护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后,1999年农业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马铃薯为1999年农业部发布的第一批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之一,《条例》规定,对于《条例》实施前首批列入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的和《条例》实施后新列入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的植物属或者种,从名录公布之日起2年内提出的品种权申请,凡经过品种所有人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该品种的繁殖材料未超过4年,符合《条例》规定的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及命名要求的,农业部可以授予品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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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品种管理 马铃薯 《条例》 保护名录 现状 农业部 法律法规 实施细则 繁殖材料 |
文章编号: | 1672-3635(2006)01-042-04 |
收稿时间: | 2005-12-10 |
修稿时间: | 2005-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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