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农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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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日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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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农村能源办公室,5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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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对列人《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出口农产品和纺织服装产品,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通知明确,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以及免验农产品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出口纺织服装产品按现行征收标准的70%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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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出口农产品 检疫费 服装产品 国家发改委 商品目录 水生动物 征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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