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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批广东省重点生猪养殖场的公告(第4号)
摘    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和《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08—2020)》(粤农[2008]185号),经省政府同意,今年在全省范围内筛选100家生猪养殖场作为首批广东省重点生猪养殖场,以省农业厅名义挂牌,有效期三年,给予重点支持和保护,以推动和保障全省生猪生产向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关 键 词:生猪生产  养殖场  广东省  公告  区域布局  市场供应  国务院  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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