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的卫士——落实护林承包责任制后进变先进 |
| |
作者姓名: | 陈乃路 |
| |
作者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 |
| |
摘 要: | 居住在吉木莎尔施业区山脚下的广泉大队有八百六十四户人家,前几年由于受极“左”路线的干扰社员生活比较困难,是有名的“三靠队”。该队虽然派数名义务护林员,但由于制度不严,全队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家都不同程度的偷砍盗伐林木,是个老大难大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上级党政领导和司法部门的配合下,对护林防火工作进行了综合治理,特别是一九八二年以来,在农牧业生产全面实行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结合本队的实际情况,在总结以往护林防火经验教训后,对保护森林也实行了承包责任制,制订了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