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动物检疫消毒试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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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新民.唐山市动物检疫消毒试行办法[J].中国动物检疫,19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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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新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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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唐山市畜牧水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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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办法适用于唐山市所辖区内各级动检系统和食品公司卫检部门。旨在防止畜禽疫病的传播,保障人畜安全和畜牧业发展。 一、被畜禽及其产品污染场地的消毒 1.圈舍及舍外场地和非肉食品加工厂:①机械性清除:施用工具清扫,将粪便、垫草、残余饲料及其它垃圾等集中作堆积发酵。②化学消毒:用10~20%新石灰乳或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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