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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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贾启立.解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J].当代农机,2007(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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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贾启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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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世纪80年代,我国农村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获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减为独立权,成为独立的财产主体和市场主体,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广大农民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创办了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内的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据统计,截至2005年年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总数超过15万个,它提高了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织载体。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困难,迫切需要国家采取法律和政策措施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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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专业合作社 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村生产力 家庭承包经营 双层经营体制 市场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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