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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权益保障全面
摘    要:江苏省泗洪县大楼乡读者朱某来电:务工几年来,用工单位一直没有给我缴纳医疗、社会保险等费用。请问:用人单位应给务工者提供什么保障?答:《江苏省农民工权益保护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应当依法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关 键 词:权益保障  农民工  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  企业职工  劳动关系  权益保护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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