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依法防治水土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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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智博,李淑欣,刘慧孜.青岛市城阳区依法防治水土流失[J].当代生态农业,2008,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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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智博 李淑欣 刘慧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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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岛市城阳区水利局,266109;青岛市城阳区自来水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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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4年青岛市城阳区始建以来,城阳区委、区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水土保持法》和《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始终把依法防治水土流失作为全区水保工作的中心,坚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与流域综合治理并重,经过十余年的不懈努力,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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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土流失 依法防治 城阳区 青岛市 《水土保持法》 行政主管部门 流域综合治理 水土保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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