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林权抵押贷款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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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文勤.尤溪县林权抵押贷款初探[J].林业工作研究,2006(8):2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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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文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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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改革开放以来,尤溪县各级领导和广大林农群众不断探索集体林经营管理体制。1986年建立了以“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为特征的村级股份合作林场,促进了林业股份合作经济的发展。1996年,以“押金管护承包”为主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3年以落实“山有其主,林有其主”,明晰山林权属,也就是集体的山和林通过分、包、租、转等多种形式落实到村民或其他经营实体。通过改革,尤溪县林业呈现出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非公有制林场蓬勃发展的新格局。随着林改的深入,经营主体的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林木生产周期长,收益慢,林业再生产投入资金严重不足,本文就林权抵押贷款解决林业生产资金不足作以下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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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山林权属 抵押贷款 尤溪县 林业生产 经营管理体制 投入资金 改革开放 股份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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