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失效后外观性状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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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延年 刘西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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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济宁市种猪场,27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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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有合格的兽用药品都应具备国家《药典》和《兽药规范》严格规定的外观性状,并具有一定的规格和较高的质量要求。凡已失去其固有的外观性状或外观性状发生了严重变化,虽在有效期内,也均视为失效药品,不得使用。否则会产生不良反应,甚至造成中毒事故。现将临床常用的几种兽药失效后性状变化情况简介于下,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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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兽药 失效后期 外观性状 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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