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动物防疫违法案件处理评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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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茂,串志惠.浅谈动物防疫违法案件处理评查制度[J].中国动物检疫,1999,16(5):3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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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茂 串志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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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临河铁路兽医卫生监督检验站!015000(吕茂),临河市兽医卫生监理所(串志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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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是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动物防疫执法职能的专业行政执法机关。其查处的违法案件是否符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法现是否准确,处理是否公平合理,执法文书填写是否规范等,直接关系到案件处理的成败,还影响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执法形象。而《动物防疫法》只规定了基本框架,原有的一些法规规章已经废止,新的配套法规仍未出台,出现了法律真空,而我们的执法人员的素质又参差不齐,这就必然使我们在处理违法案件时不免出现偏差。为此,我区今年制定了动物防疫违法案件处理评查制度,以减少杜绝处理违法案件的差错。现就这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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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动物防疫 违法案件处理 评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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