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和市府办公厅渝办发[1998]101号“关于在我市境内设立动物检疫监督检查消毒站的通知”精神,以及六省市(黔、桂、湘、川、渝、滇)动物疫病联防协作会议要求,於1998年7月在我市与毗邻省区的交通要道设立了22个动物检疫监督检查消毒站(以下简称检查消毒站)。各检查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履行检查职责,严格查验进出市境的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车辆,督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和车辆消毒工作,基本控制了市境外各类动物疫病的传人·确保了我市去年大灾无大疫,有病不流行的大好形势,工作成效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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