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制兑现奖惩是抓好森防工作的有效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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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德初.责任制兑现奖惩是抓好森防工作的有效措施[J].森林防火,19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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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德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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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黔西南州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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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森林火灾是黔西南林业发展的主要障碍。据1967年至1988年统计,全州共发生森林火灾6740起,每年平均306起;受害面积2903152亩,年均131861亩,造成经济损失188382560元,最高年是1972年,森林火灾受害面积达40多万亩。州委、州政府对此十分重视,从1989年开始,决定在全州范围内签订责任状,实行责任制,检查验收兑现奖惩。责任状一般包括五个内容:1.当年的森林受害控制指标。2.火案查处率达90%以上。3.必要的森防经费县市财政落实兑现。4.从县到区、乡、村防火组织机构建立健全。5.义务扑火队层层组建落实。按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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