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草)建议处理好五个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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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青山.退耕还林(草)建议处理好五个关系[J].中国林业,2001(22):2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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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青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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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0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的一个基本点就是开展以退耕还林(草)为主体的生态环境建设,必须从本地实际出发,科学组织、严格管理、务求实效。目前,在西北地区这一工作开展顺利,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笔者参加了连续三年退耕还林操作全过程,发现突出表现为退耕还林后的还林与还草关系;还林中生态水保林与经济林的关系;造林与管护的关系;资源利用与市场开发的关系以及工程建设与科技支撑的关系等问题。处理好上述关系,对于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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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退耕还林 退耕还草 工程建设 造林 护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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