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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林区林业企业工资改革
引用本文:金锡洙,陈国明.关于国有林区林业企业工资改革[J].绿色中国(A版),1985(4).
作者姓名:金锡洙  陈国明
作者单位:中国林科院林业经济研究所 (金锡洙),中国林科院林业经济研究所(陈国明)
摘    要: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工资改革问题的通知》中指出,“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浮动的办法,是企业工资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涉及面大,政策性强,关系到发展生产力和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必须认真搞好。”《通知》要求各级主管部门在“核定所属企业工资总额和经济效益挂钩指标时,应从实际出发”。林业是一个似工非工,似农非农的独特的产业部门,如何遵照上述精神,结合林业企业的实际,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是林业企业工资改革成败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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