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自宰自食生猪检疫工作的现状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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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丽.农民自宰自食生猪检疫工作的现状及建议[J].四川畜牧兽医,2006,33(8):2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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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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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宜宾市动物卫生检疫站,四川,宜宾,64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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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动物防疫法》的颁布实施对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动物检疫工作制度的保障.对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动物检疫工作的深入.对农民自宰自食生猪的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越来越明显,甚至成了我们动物检疫工作的“软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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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动物检疫工作 自宰自食 生猪 农民 《动物防疫法》 现状 身体健康 工作制度 畜牧业 |
文章编号: | 1001-8964(2006)08-0025-02 |
收稿时间: | 2006-05-17 |
修稿时间: | 2006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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