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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问答(连载四)
引用本文:
严永.农村土地流转问答(连载四)[J].湖南农业,2009(10):27-27.
作者姓名:
严永
作者单位:
中共湖南省委直属机关党校,410001
摘 要:
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如何切实保护承包农户的主体地位? 答:第一,在推进土地流转中,坚持农户是土地流转的主体.早在2001年,中央18号文件明确强调,农地承包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农户,之所以强调这是农地流转的前提,是因为<土地承包法>已经赋予承包农户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的流转权是这个权利束中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坚持了农户土地流转的主体地位,才能形成稳定有序的承包权流转市场,才能既保护土地承包者的权益,又能稳定承租户的投资预期和合约关系.
关 键 词:
主体地位
农村土地流转
地方政府
农地流转
土地使用权
承包经营权流转
农地承包权
农户
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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