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畜牧兽医技术承包办法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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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能法,靳广义.实行畜牧兽医技术承包办法好[J].河南农业科学,19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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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能法 靳广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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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农业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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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为了适应农业生产责任制,我省在41个县、近300个公社、2500多个大队因地制宜地试行了畜牧兽医技术承包.实践初步证明,这是个好办法.承包办法:公社畜牧兽医站和大队防疫员为一方,生产队和养畜户为另一方,大队为监证单位,签订合同.承包内容:公社畜牧兽医站对参加承包的大小家畜,实行包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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