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新农村建设与宁夏农业综合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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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琼.试谈新农村建设与宁夏农业综合开发[J].宁夏农林科技,2006(5):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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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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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夏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宁夏,银川,7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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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全党全国及全社会以共同关心和热情,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和任务,江泽民同志在许多年以前曾对农业综合开发有过这样的评价:“国外经验和我国发达地区的实践证明,根本解决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问题,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大力推进农业集约化经营和农业综合开发。”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对农业综合开发也给予了高度评价。作为一名长期从事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人员,要加强对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论的学习,结合宁夏农业综合开发的实际,提高思想认识,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下面,谈一下新农村建设如何与宁夏农业综合开发相结合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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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业综合开发 农村建设 宁夏 社会主义 农业现代化 集约化经营 发达地区 国外经验 |
文章编号: | 1002-204X(2006)05-0044-02 |
收稿时间: | 2006-06-13 |
修稿时间: | 2006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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