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学员结业即能发挥作用的案例谈刑侦犬的教学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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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绍勤,邹永华.从学员结业即能发挥作用的案例谈刑侦犬的教学训练[J].中国工作犬业,2021(1):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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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绍勤 邹永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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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公安部昆明警犬基地, 650204;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65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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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于当前刑事案件的发案特点及刑侦犬训练实战新思路,公安部昆明警犬基地于2019年至2020年连续举办了2期刑侦综合犬培训班,采取小班教学(人数不多于8人),每期为期5个月,受训犬以昆明犬为主。该培训效果明显,尤以2020年第2期更为突出。其中,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警犬技术大队警犬训导员史小为携昆明犬"中马尘"在培训结业后2个月内,连续参与侦破4起案件,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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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警犬技术 刑事案件 小班教学 云南省曲靖市 昆明犬 警犬基地 学员结业 发案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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