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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动物防疫法》几大亮点——写在2008年新《动物防疫法》正式施行之际
引用本文:叶志刚.新《动物防疫法》几大亮点——写在2008年新《动物防疫法》正式施行之际[J].内蒙古兽医,2008(1):1-1.
作者姓名:叶志刚
摘    要:2007年8月30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不能不说是我们兽医行业的一件喜事、大事。从1998年1月1日最初出台的《动物防疫法》,到现在已有10年了,由于受到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局限和认识上的不统一,以及原《动物防疫法》本身存在的一些缺陷,使得原法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动物疫病防控的要求。新法弥补了原《动物防疫法》的不足,总结吸收了我国近年来在动物疫病防控中的成功经验,并借鉴了国外先进经验。同原《动物防疫法》比,新法共增加了三章二十七条,新增加的内容体现出以下几大亮点:

关 键 词:《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社会经济发展  动物疫病  兽医行业  成功经验  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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