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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权
引用本文:张淑芹,徐忠诚. 适时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权[J]. 杂粮作物, 2005, 25(1): 61-62
作者姓名:张淑芹  徐忠诚
作者单位:沈阳市农业科学院,玉米种业公司,辽宁,沈阳,110034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颁布实施,为农业科研单位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和种子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极大地激发了农业科研单位科研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农业科技事业和种子产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良好机遇;促进了农业科研单位和种子经营单位的联合,加快了新品种研发推广和种子产业化的步伐.

关 键 词:农业科研单位 种子产业化 农业科技 适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快速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种子经营单位 推广 健康发展
文章编号:1003-4803(2005)01-0061-02
修稿时间:2004-11-04

Carrying out Protective Right of New Plant Variety in Tim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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