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实施动物免疫标识新制度 |
| |
摘 要: | 从2002年10月1日起,新的动物免疫标识制度开始实施,湖南各地猪、牛、羊凭农业部新颁发的免疫耳标和检疫合格证明出栏、交易和运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屠宰、运输无免疫耳标的猪、牛、羊。按照农业部的要求,新的免疫标识制度全面接轨国际惯例,由动物免疫耳标、免疫证明、免疫档案三部分组成。实行新的免疫标识制度,可以随时随地追查到疫源和防疫责任,有效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对促进主要畜产品出口,确保畜产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湖南实施动物免疫标识新制度
|
关 键 词: | 湖南 动物免疫标识制度 动物免疫耳标 免疫证明 免疫档案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