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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经检疫案件中是否具备补检条件适用法律的探讨
作者姓名:丁孙连  刘小英
作者单位:广西柳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摘    要:在办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件中,经常会遇到"屠宰、运输、经营、加工及贮藏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或动物产品"的案件,而大家在适用罚则时,出现两种不同的意见,笔者结合实际工作及同行所办案件,分析适用两种的情况,希望得到同行及专家们的指点。

关 键 词:动物产品  动物防疫  检疫动物  管理办法  适用法律  案件  动物检疫  卫生监督执法  卫生监督机构  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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