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发组织的种植业社会化服务模式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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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拯,陈兆波,张胜全.关于自发组织的种植业社会化服务模式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2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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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拯 陈兆波 张胜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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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杂交小麦研究所,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杂交小麦研究所,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杂交小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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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近些年土地流转工作的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规模、形式发生巨大的变化。形成了规模化社会化服务综合主体、农业各种专业合作组织与自发组织的社会化服务主体等多种形式。其中自发组织的种植业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是对最初互助型的农业生产模式的一种升级和改进。具有组织灵活,运行高效,管理成本低,信息资源共享及时等优势,是适应我国中小规模种植业主体开展生产经营的组织形式。但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本文结合实际生产中组织的运行,分析该种组织模式的优缺点,提出一些提升的思路。探讨在今后农业社会化服务中,规模化的综合性社会化服务平台更多的发挥引领技术和服务模式创新作用,而主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任务,依然需要互助型自发组织的中小社会化服务主体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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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种植业 社会化服务 自发组织模式 |
收稿时间: | 2022/1/25 0:00:00 |
修稿时间: | 2022/1/25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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