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农机公安之间的法律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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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洪亮.浅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农机公安之间的法律关系[J].中国农机监理,2005(3):25-2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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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洪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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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于2004年5月1日开始施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吸收了1986年以来我国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与成果,是我国第一部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它的发布实施,必将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对农机管理而言,《道路交通安全法》就是彻底取消了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委托管理”,而直接依法授权农机主管部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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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农 《道路交通安全法》 公安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管理 委托管理 中国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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