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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北京 保护湿地
摘    要:何谓湿地?国际《湿地公约》将湿地定义为:"不问其为天然或人工、常久或暂时性的沼泽地、湿原、泥炭地或水域地带,带有或静止或流动、或为淡水、半咸水或咸水水体,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六米的水域"。所有季节性或常年积水地带,包括沼泽、泥炭地、湿草甸、湖泊、河流、洪泛平原、河口三角洲、滩涂、珊瑚礁、红树林、盐沼、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m的海岸带以及水稻田、鱼塘、盐田、水库和运河等,均属于湿地范畴。

关 键 词:《湿地公约》  北京  保护  半咸水  沼泽地  暂时性  泥炭地  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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