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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中报
摘    要:辽宁省九五年度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已通过省政府验收 日前记者在辽宁省灯塔县建设农村电气化县验收工作汇报会议上获悉,自1995年11月1日至1995年12月21日,辽宁省1995年度农村电气化县建设验收工作已有13个县(市、区)通过省政府验收,其中有大石桥市、普兰店市、大连市金州区、锦州市太和区、凌海市、北宁市、阜新县、沈阳市于洪区、沈阳市新城子区、法库县、岫岩县、灯塔县和盘山县。1995年原计划建成7—11个农村电气化县的任务超额完成。 为促进全省农村电气化事业的发展,辽宁省政府把加快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列为主要议事日程,省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省长肖作福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吕炳华及省计委、省经贸委、东北电管局、省农电局、省农办和省水利厅等部委领导任副组长的辽宁省农村电气化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电局。各县(市、区)也建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有力地支持,加快了全省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的步伐。为表彰已验收的农村电气化县(市、区),由省农电局、省计经委和省经贸委三家按县(市、区)大小给予县农电局一次性奖励3~8万元;省农电局奖励县(市、区)农电局人均半级工资;市农电局和县(市、区)政府也分别拿出奖金奖励县农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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