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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宁输港食品农产品有了“绿色通道”
摘    要:近日.辽宁检验检疫局与深圳检验检疫局签署了《辽宁输港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合作备忘录》,通过实施“产地检验、口岸验放”检验检疫监管协作模式,对来自辽宁并经辽宁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出证放行的输港食品农产品开通“绿色通道”,辽宁输港食品农产品通关将更加快捷。

关 键 词:“绿色通道”  农产品  食品  检验检疫局  合作备忘录  协作模式  检疫监管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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