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农村集体林地物权改革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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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余峰.试论农村集体林地物权改革的必要性[J].安徽林业科技,2006(1):8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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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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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建德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站,31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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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 我国集体林地物权的演变过程
建国以来我国的土地制度(包括林地)有三次大的变革,第一次是土地改革,从封建的土地制度转变为农民土地私有制;第二次是农业集体化,从农民的个体所有制转变为农民的集体所有制;第三次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坚持集体公有制的基础上转变为公、私结合的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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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改革 集体 林地 物权 农村 土地制度 所有制 私有制 农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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