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豫北地区乡村契约研究——以滑县10件契约文书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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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清代乡村契约文书是重要的档案资料,是记录乡村社会的原始文献史料。笔者新发现的10件契约文书隶属河南滑县,年代从乾隆十一年至民国元年,历时160多年,按照内容可以将其分为土地买卖、土地典当、分家三大类,这三类契约文书涵盖了乡村社会生活的重要方面,反映出土地在乡土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这批乡村契约史料,为研究豫北地区乡村经济史、社会文化史、家族史等提供了一手资料,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史料价值和学术价值。另外,契约文书所示地价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出重大历史事件如丁戊奇荒等对当地乡村社会经济的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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