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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征发补偿被截留该怎么办问:2012年3月,我们村部分村民的土地被征收修建省级道路。每667平方米(1亩)地补偿4.8万元。我家被征地800平方米(1.2亩),按说应该给5.76万元的征地补偿费用。但村支书说,我和我儿子的户口已经迁到外县,只能给三分之一。我与村支书多次交涉无果后到法院起诉,但法院不受理我的起诉,我该怎么办才好呢?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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