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害的症状表现及补救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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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桑景拴.药害的症状表现及补救措施[J].北方园艺,2005(6):9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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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桑景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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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科技大学林业职业学院,洛阳,47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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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园林植物病虫、杂草、鼠害的防治,不可避免地需使用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农药.农药若使用不当会使植物发生病理变化即产生药害,药害轻则使植物生长受阻、变缓、不良,重则使植物局部坏死或整株死亡.植物药害按症状表现的速度分为急性和慢性两种,但一旦发生都具有不可逆转性.要想减免药害的发生,一方面须做到科学合理用药,尽可能地杜绝药害的形成;另一方面要做好施药后的药害调查,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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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症状表现 药害 补救 植物病虫 病理变化 使用不当 植物生长 可逆转性 合理用药 |
文章编号: | 1001-0009(2005)06-0092-01 |
收稿时间: | 2005-06-11 |
修稿时间: | 2005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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