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集体留用地问题和对策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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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素萍.关于村集体留用地问题和对策的思考[J].新农村,2005(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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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素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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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乐清市城乡规划设计院,32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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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村集体留用地,是指政府因建设需要,在统一征地过程中与有关村签订留用地协议,按征地总量的10%兑现用地计划,用于解决村集体生产经营、村民住宅等问题的用地。浙江省大部分地区在统一征地过程中都采用了这项政策。这为土地的顺利征用起到了推动作用,也为发展、壮大村级经济,解决村民住房困难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这项政策的执行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需要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修订,努力做到国家、集体、农民三方利益兼顾,以利和谐社会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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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集体 用地问题 生产经营 村民住宅 部分地区 推动作用 村级经济 积极作用 征地 浙江省 政策 土地 住房 部门 农民 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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