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发布:浙江省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公开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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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第一条为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经营和财务管理活动的民主监督,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权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村经济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第三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公开制度。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其资产经营和财务管理活动及有关账目,以便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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