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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
摘    要:(接第2期P6)(十八)稳定农民工就业.落实涉企减税降费等支持政策,加大援企稳岗工作力度,放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条件,提高农民工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农民工失业后,可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出台并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政府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整顿,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落实根治欠薪各项举措.实施家政服务、养老护理、医院看护、餐饮烹饪、电子商务等技能培训,打造区域性劳务品牌.鼓励地方设立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

关 键 词:公益性岗位  公共就业服务  失业保险  政府投资项目  家政服务  电子商务  创新创业  技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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