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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看待品种权中的农民自留种权
作者姓名:张锦荣  杨江龙  张丽  孙虎  李桂霞
作者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测试杨凌分中心 陕西杨凌 712100,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测试杨凌分中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测试杨凌分中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测试杨凌分中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测试杨凌分中心
摘    要:UPOV 1991文本将品种权中农民自留种权改为非强制性例外,而中国加入UPOV1991年文本将是大势所趋,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我国必须正确看待农民留种权,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民留种权与品种权的平衡机制。本文主要浅析以下内容:基于中国国情分析农民留种权的重要性;分析印度、美国、欧盟等国家在农民留种权的立法经验,供我国立法借鉴;描述我国品种保护现状和未来趋势,浅析我国针对农民权益立法的必要性,并就如何做好农民留种权立法给出建议。

关 键 词:农民留种权 品种保护 立法
收稿时间:2019-08-20
修稿时间: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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