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狐生殖能力责任纠纷案始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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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春华.种狐生殖能力责任纠纷案始末[J].中国牧业通讯,2005(16):6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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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春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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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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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11月8日,江苏徐州市中级法院二审终结一起特殊的财产损坏赔偿纠纷案,判令卖主偿还买主同类雪狐一只,并赔偿经济损失2000元。案件不大,却牵动了当地许多养殖专业户的心,被告在付出2000元赔款的同时,也表示今后将规范经营,避免不应有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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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赔偿纠纷 生殖能力 种狐 责任 养殖专业户 经济损失 规范经营 徐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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