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林业承包 深化林业改革——哲盟林业生产实行“一卖、二包、三给”责任制情况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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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盘.完善林业承包 深化林业改革——哲盟林业生产实行“一卖、二包、三给”责任制情况调查[J].内蒙古林业,19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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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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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改革大潮的推动下,哲里木盟1985年对林业生产也实行了“一卖、二包、三给”的改革。据全盟6个旗县统计,卖的125万亩,包的444万亩,给的32万亩,分别占有林面积的20.78%、73.88%和5.34%.“卖包给”责任制所产生的历史作用是: 一一对国家集体林木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林业改革前,由于受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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