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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兽医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摘    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执业兽医执业行为,提高执业兽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保障执业兽医合法权益,保护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动物诊疗和动物保健活动的兽医人员适用本办法。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兽医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执业  公共卫生安全  职业道德  业务素质  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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